家长这些常见行为将属违法,怎么办?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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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带娃”时代,如果家长仍一味地要求孩子考高分、上名校,如果家长一边带孩子一边刷手机,如果家长工作繁忙疏于对孩子的管教……算不算是违法行为,会不会受到惩处,将受到怎样的惩处呢?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已审议通过,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很多人说将要“依法带娃”了。那么,家庭教育促进法究竟对家长的育儿行为进行了怎样的指导与约束,又对当前备受关注的家庭教育有着怎样的意义呢?
10月26日,潇湘晨报专访了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副主任,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尹华容,请他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权威解读。
厘清义务边界,防范教育角色失位现象的发生
“子不教,父之过”,几乎是所有中国人都会吟诵的《三字经》中的内容。但在现实中,据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过于关注孩子学习,缺乏对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
与此同时,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家长生而不陪不教,有的家长教而不当过度“鸡娃”,有的家长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等。
对此,尹华容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界定了家庭教育的性质,明确了家庭教育的要求,改变了以往的唯成绩论,强调对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还将家长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义务具体化,厘清了家长、老师、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义务边界,加强了家长、老师、学校的责任感,防范角色失位现象的发生。最后,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对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人的处置措施,以法律责任保障义务的履行,巩固促进法的实效性。
针对不同模式的家庭教育,给出了最妥善的处置措施
“我们也想多陪伴孩子,但工作需要经常加班,今后这样的难题该如何协调?”
“教养孩子真的不是陪伴那么简单,我经常在小区看到有的年轻父母带孩子时让孩子玩自己的,他(她)们在一旁只顾低头刷手机。这样的家长是不是以后就违法了?”
得知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长沙不少家长在支持“依法带娃”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困惑。对于家长们的这些问题,尹华容引用家庭教育促进法条文表示,第十四条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主体,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承担协助和配合义务。因此父母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直接约束对象。
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细化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的八类义务,包括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等。
尹华容表示,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当孩子想让父母陪伴而父母需要上班或加班时,父母可以委托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代为进行家庭教育,但在与孩子共处的时间内,应当由父母本人亲自陪伴,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对于有家长提出的父母一边陪孩子一边刷手机的行为,尹华容直言:“(此行为)明显违反了本法第十七条第一项(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和第四项(潜移默化,言传和身教相结合的要求)。本法规定的监管机关应当对父母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尹华容进一步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其实涵盖了对多种家庭教育类型的规范,比如对于父母工作繁忙、疏于管教的家庭教育模式,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他们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对于父母强势、经常打骂的家庭教育模式,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倡导家长与孩子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对于父母疏忽履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他们言传和身教相结合;对于父母急于求成、唯成绩论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他们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综合来看,家庭教育促进法关注到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针对不同模式的家庭教育,给出了最妥善的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