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雇人看自习?别把课后服务当成生意
10月18日,网曝广西桂林一中学要求家长轮流到学校监督孩子们晚自习,时间为19:20至21:20。爆料人称,寄宿生必须上晚自习,走读生可自由选择,没空的家长可以出钱请人,一晚100元,家委会安排人值班,报酬给志愿者。(10月18日上游新闻)
家长轮流到校看晚自习,没有空还得花钱雇人,这无疑是“课后三点半”问题的延续。自习这种课后服务,与义务教育紧密相关,属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畴,涉及政府管理权、学校办学自主权、家长监护权、教师休息权等的交叉与嵌套。这也佐证了教育是个共同的社会问题,家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让家长参与到教学当中其实也无可厚非。
此事引发舆论争议,焦点在于权责边界的争论,也就是看晚自习到底是谁的责任?支持者认为,家长轮流看学生晚自习,可以增进与孩子们的感情,老师也并不是完全放任不管,不能要求老师们天天加班。反对者则反问,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监督读课文,制作手工,保证考试提高,监督晚自习,那老师做什么?学校还能干啥?双方各执一词,其实折射的还是教育焦虑。
在“双减”政策落实的当下,家长们一边感叹“内卷”太累,一边又没有“躺平”的勇气,于是只能反复试探。家长的顾虑可以理解,但不得不承认,老师们也挺难的。以现在推广的课后延时服务为例,本来三四点放学,而延时服务一般要有两个小时,而这段时间老师们需要轮流值班,这就无形中加重了老师的负担,把锅完全甩给老师也不现实。
“双减”不是压力转移,课后服务同样不能让民心变民怨。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提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心工程。只是不论怎样落实课后服务,花钱雇人看自习的操作绝对不是正确打开方式。
把课后服务当成生意来做,背离了家校协同的初衷,对这种现象绝对不能听之任之。正如秀峰区教育局针对此事作出的回应所说,学校可以适度安排家长到校值班,但是不能强迫,这些存在的“必须”理应立即进行整改。再者,家委会的存在不是为了助长教育焦虑,与其在这乱出主意、搞生意经,不如把精力放在思考如何寻找家校合作的平衡点上,这样才能切实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