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做家教被扣工资 家长:孩子考了倒数第一
本文转载自【长沙晚报】;
7月19日,长沙一名大学生求助,称自己做了半年家教,但家长该学生以孩子参加了第一次到最后一次考试为由将其扣除。她的薪水两千多。
小松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利用休息时间做辅导。她接过寒假的学生,负责辅导数学和英语两科。从小松和学生家长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双方口头约定了6345元的课费。
根据小松的说法,孩子最后数学有47分上学期英语61分。这学期,我期中考试数学考了70多分。父母当时觉得孩子进步了,连声感谢小宋。
但是因为这次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总分是最后一个。工资结清后,孩子妈妈以成绩不好为由向小宋扣了2500元:“钱不是问题,好成绩有钱,没成绩没钱!”
此外,家长还要求小松支付餐费和辅导期间停车。 “早餐15元,午餐30元,停车费10元。”
家长认为孩子成绩不理想,小松和他自己要承担部分责任,所以我没有全扣小松的工资,只是扣了“一点点”。
而小松认为,一个孩子成绩不好不是因为他家教的两门科目,而是因为其他科目成绩不好。 更何况,她和家长在课前协调的,是按照课时算钱,家长也没有预先确定需要通过补课达到什么效果。
维权人士分析,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可以订立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的合同。能够有形地表达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所包含的内容,并可随时检索使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当聊天记录明确规定了补习的时间和费用时,双方就形成了实际劳动关系。教师已按约定提供劳务,家长应支付相应的劳务费。如果父母不支付,小宋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此事还在进一步协商中。小松还想提醒一对一教学的同事,一定要在上课前与家长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以保护他们的权益。
有网友表示,学习不仅仅靠老师。学生自己分析原因。
也有网友认为,父母的钱不是风吹的,花这么多钱还是最后一个。有脾气是很正常的。如果导师不能帮助学生,他们应该事先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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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潇湘晨报,芒果城帮派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