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骑电动车上路屡禁不止,家长安全意识淡薄
前些天,我们关注了临高县临城镇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乱象。此外,记者调查发现,在学校门口的公共道路上,还有人做起了停放电动车的“收费”生意。我们的报道播出后,当地对此展开了整治。来看最新情况。
新闻回顾
9月19号下午两点,正逢学生下午上学高峰,记者来到临高县临美路、江南路等路段发现,临高中学、临高二中、临高三中的学生,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嬉戏、横冲直撞等行为,比比皆是,其中大部分学生均未满16周岁。而在临高中学门口,还存在车辆无序乱停放、占道收取电动车停车费的情况。然而,针对这些乱象,学校、当地交警、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当天都以不在管辖范围为由,未作出任何处理。
不过,我们的报道播出后,事情有了转变。为守护孩子们的安全上学路,9月27号,临高交警在临城镇临调路等校园周边道路,对学生骑电动车乱象进行执法整治。
根据《海南省实施办法》,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不得超过1人。而记者看到,不少学生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上还搭载了两三人。此外,还有家长未以身作则,电动车上载有两三个孩子,且未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
临高县公安局 党委委员 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敏:通过这样的整治,教育家长学生懂得安全的重要,生命的重要。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联合教育、城管以及学校进行整治。
临高县第三中学 政教主任 王家新:每个星期周会,课前课后我们都讲,交警也经常到学校进行(宣传)教育。我们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通过微信群对家长进行教育,把安全意识深入到他们心里面。
停车收费乱象:两部门明确责任
联合执法全面整治
针对城区各中学的学生骑电动车乱象,临高交警还将持续蹲点排查,教育局和学校也将全力加入,多管齐下,坚决遏制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针对在学校门前无序停车,个人占用道路收停车费的情况,在我们节目曝光后,当地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展开了调查。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室负责人 符潇翔:经我们调查结果其实是有这么一个行为,针对符某的违法行为,他首先是占有了公共车位,进行私自设点收费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我们对当事人进行的处罚就是符某要退还违法所得,我们也会监督他将违法所得退还。第二点是对他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第三就是对符某进行教育,引导他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