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通过租房入学的家长们千万要留意!这
相信租房读书一直是大众所关注的热点,一般而言,租房子入学是需要统筹的。
今天,就和广州各区租房入学问题和各位家长们一起看看,尤其2021年小孩升一年级的家长要注意,虽然2021年幼儿园升小学还有一年的时间,但是柚子这几天对比发现,2020年政策更为严格。尤其是租房这一块。
租房入学
租房入学,很容易理解,显然,就是在自己所租赁的房屋下面申请学位给孩子上学!但并不是任何租房者都可以给孩子申请到学位。(尤其跨区租房)
1硬性条件
1.广州户口(非广州户口只能积分入学啦)。
2.租房入学多数只接受统筹入学(统筹范围是3公里内)。
3.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去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一定要纳税。
4.若要跨区入学(即户口和租赁地不在同一区)则必须满足在其他区没有房子。
2各区政策:
对于在广州是否有房产,和租赁的时间,各区都有不同的。
各区政策如何,一起看看:
(以下内容来源2020年广州各区细则,仅供参考。)
越秀区
参照《2020年越秀区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承租人子女具有越秀户籍的,根据以下情况安排学位: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
(1)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非本单位产权房,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承租人子女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根据以下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需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4月30日前(含本日),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本条件的,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2)2021年申报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含本日)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本条件的,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天河区
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0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荔湾区
1.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也就是说要提前一年租房)
2.在广州无房产,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
3.学位没有被占用
4.租期不足一年,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海珠区
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住在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租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租住私人住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赁备案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