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公开信
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公开信
家长都要重视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工作。下面是公文站小编整理的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公开信,供大家参考!
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公开信(一)尊敬的家长:
您好!
6月9日,山东、湖南、黑龙江等三省份同一天共有16名学生溺水死亡,近期我区也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学校和家长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已大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在此也希望您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将防溺水教育活动做的扎实有效,切实保障子女的生命安全。
一、重视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工作。要教育子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参与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子女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二、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他(她)的去向。
三、家长要重视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务必做到“五个禁止”。
1、 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2、 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禁止孩子在无人监护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 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山塘水库游泳;
5、 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溪河、水库、池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夏季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场(馆)游泳,并且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衣(圈)的情况下,严禁子女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五、家长要自觉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发现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报告。
六、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水施救,避免更多伤亡。
亲爱的家长朋友,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加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孩子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2017年XX月XX日
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公开信(二)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气温快速升高,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溺亡事故的隐患明显居多。我省接连发生3起学生溺亡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其中有2起是中小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4月28日(星期六,因五一假期调为工作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大桥学校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结束学生放学回家。该校4名女生(五年级2人,四年级1人)在家中餐后,相邀外出游玩。下午15:30左右,4名女生到该市石狮江流域育塅乡松岳村地段私自下河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5月11日(星期六)中午,东安县大盛镇林角村8组的3名女生(系大盛镇中心小学学生)从家中结伴外出,私自到邻村(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新华村)玩耍,在该村一水塘中不幸溺水死亡。
5月XX日(星期日)下午17时左右,湖南科技学院生化系20XX级学生钟某因组织拍摄微电影,私自到当地柳子庙景区出演跳河镜头,意外溺水身亡。
以上溺亡事故特别是2起中小学生重大溺亡事故有一些共同特点,值得家长高度关注:这些溺亡事故,一般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一般发生在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一般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死亡学生中以女生和留守儿童居多。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