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25名家长被骗惨!谎称“教体局有关系”能
孩子的读书问题,是每个家庭的大事,因此一到暑假,很多家长为了孩子能上一个好学校而奔忙。而有人正是从中找到了“商机”,谎称有“门路”,可以帮小孩办理入学,诈骗那些病急乱投医的家长。眼下又到了此类案件高发期,昨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布案例,给正在为学生上学而四处求人的家长提个醒。
派出所里 骗子被迫来投案
2019年10月22日,家住南阳城区中州西路的闫某来到市公安局卧龙岗派出所投案。他说,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在明知自己没能力安排学生入学的情况下,收了20多位家长的钱承诺安排学生入学,结果一个学生也没有成功入学。在退赔部分家长损失后,闫某被其他家长追着要钱,可是钱都被他花了还不上,又听说家长们到派出所报案,他迫于无奈到派出所投案。
经查明,闫某从事的是室内装修职业。闫某的儿子以前在中州西路一所小学上学,后来闫某所在的村里地被占用新建一所公立学校,村子里的孩子被列入新校招生范围。在孩子上学期间,儿子以前学校的家长也想让自己的孩子去新建的这所公立学校上学,问闫某有没有“渠道”。闫某听到传言,儿子以前学校的学生都可以到这所公立学校上学,于是便答应这位家长,这位家长拿3000元给闫某用于打点关系。
在等候消息期间,这位家长又介绍自己的亲戚给闫某认识,称亲戚的孩子户口也不在市区,却有在市区上学的需求,希望闫某也能给帮帮忙。闫某又应承下来,同时收下家长们给的2万多元好处费。为了让家长们放心,闫某还郑重其事给每人写下收条,同时备注这钱的用途,承诺如果办不成将退还全部费用。
经家长们口口相传,“闫某有教体局的关系,能为学生们办理入学”就传开了。从2018年12月至案发前,先后有20多位家长找到闫某请他帮忙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涉及的学校有南阳市11所大中小学校。更有家长为了给自己在教育部门上班的子女调整一下单位,也找到闫某让帮忙。闫某视关系远近,要钱3000元至28000元不等。直至去年9月份,到了开学的时候,家长们追问,闫某一拖再拖,有家长得知闫某收了不少人的钱都没办成事,这才怀疑被骗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一句谎言 口口相传都被骗
闫某真有能力给别人办理入学、就业问题吗?在向警方的供述中,闫某说自己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关系。自己孩子能进入理想学校是因为符合招生政策,不是找的关系。当时有人找到他时,他听说儿子以前所在学校的学生都能进入那家新公立学校,于是就谎称自己战友是市教体局的,有10个入学名额。如果这些孩子能进入这个学校,自己算是赚点钱,不能进入这个学校,他就退钱。
闫某对于许多家长来说算是陌生人,那么一个陌生人的话又是如何让家长们深信不疑呢?其中一名受害人王某称,他认识闫某的邻居,听说正为孩子上学的事托闫某办理孩子上学的事,而且还办成功过。于是他就让闫某的这个邻居引荐认识闫某,帮助自己的孩子进入市区另一所公立小学。
那么闫某的邻居又是如何知道闫某能“办事”呢?闫某的邻居向警方报案时说,是闫某告诉她,有个战友是教体局的领导,曾经成功为两个孩子办理过入学。因为是邻居,她未进行核实,相信了闫某。
还有的受害人过于热心,不仅拿钱让闫某帮自己孩子入学,还介绍其他有同样需求的家人给闫某认识,而对于闫某是否真能“办事”,大家都是口口相传,没有一个人核实过。就这样,25位家长,满怀期待给闫某元费用于打点关系。可是闫某并没有为家长们所托付之事尽心,而是把这些钱用于生意周转和家庭消费了。
7月17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犯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元,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入学要走正规渠道
记者从卧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了解到,每年的6至8月招生入学季,以介绍入学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就进入高发期。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杨相全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涌入城市,群众对公办学校学位需求明显增加,以“介绍入学”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案件在每年开学之前屡屡发生。而城区各中小学校在新生入学时有严格的入学条件,部分新生因不具备相关条件而未能进入理想的学校。但这些学生家长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入学办法,一些不法之徒恰恰抓住这些学生家长病急乱投医的心理,鼓吹自己“有关系,能办事”,而这些案件中的学生家长对道听途说得到的消息又不加甄别,从而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