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论文_谁可以是作业评价的主体——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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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目录 一、作业评价的功能 (一)督管功能 (二)反馈功能 (三)指导功能 二、谁可以是作业评价的主体 (一)教师必须是作业评价的主体吗 (二)家长不可以成为作业评价的主
文章目录
一、作业评价的功能
(一)督管功能
(二)反馈功能
(三)指导功能
二、谁可以是作业评价的主体
(一)教师必须是作业评价的主体吗
(二)家长不可以成为作业评价的主体吗
(三)学生能否成为作业评价的主体
三、当前作业评价的困境
(一)评价主体的局限性
(二)评价向度的浅表化
(三)评价功能的单一化
四、人工智能时代作业评价变革的路径
(一)评价主体由简单协作转向深度融合
(二)评价向度由知识评价转向素养评价
(三)评价目的由终结性评价转向诊断性评价
文章摘要:作业评价主体的论争源自人们对作业功能认识的差异。作业评价的功能一般表现在督管、反馈和指导三方面。教师、家长和学生作为作业评价的主体,在实现作业评价功能方面均存在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当前的作业评价中存在评价主体的局限性、评价向度的浅表化以及评价功能的单一化等困境。在人工智能时代,可以结合信息技术,在作业评价中实现评价主体由简单协作转向深度融合、评价向度由知识评价转向素养评价和评价目的由终结性评价转向诊断性评价的变革路径。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G632.46